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关于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及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更好支持缴存职工及多子女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落实好“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同城同政策原则,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实际,现就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租: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本人及配偶在贵阳贵安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二、租房提取额度

 

(一)单身职工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160元;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5920元。

 

(二)职工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

 

三、办理渠道及申请材料

 

(一)线上办理

 

1.办理渠道:手机公积金APP、个人网厅(网址:http://zfzjglzx.guizhou.gov.cn:8080/wt-web-gr)、贵州政务服务网。

 

2.申请材料: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有效期3个月);

 

《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下载网址

http://zfcxjst.guizhou.gov.cn/zwgk/xxgkml/zdlygk/zfgjj/bgxz/);结婚证明(原件);多子女家庭的,需提供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二)柜面办理

 

1.办理地点:延安西路2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3楼业务大厅、遵义路65号贵州省政府服务中心A区住房公积金受理柜台。

 

2.申请材料: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有效期3个月);结婚证明(原件);多子女家庭的,需提供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四、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

 

多子女家庭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的家庭。其中,有离异婚史的,按抚养权核定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数量。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6日


发布: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