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公积金:关于提高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和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落实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同城同政策原则,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实际,决定提高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和多子女家庭购房的贷款额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其他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万元。

 

三、以上内容具体为:

 

(一)单缴存职工家庭和双缴存职工家庭的认定

 

单缴存职工家庭是指缴存职工单身或主贷人一人在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而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

 

双缴存职工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均在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或主贷人一人在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而配偶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

 

(二)多子女家庭的认定

 

多子女家庭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的家庭。其中,有离异婚史的,按抚养权核定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数量。

 

(三)调整后,单缴存职工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

 

1.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单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是:

 

(1)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

 

(2)购买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4.双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是:

 

(1)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2)购买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

 

(四)多子女家庭的子女关系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借款申请人或配偶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簿;非同一户籍的,提供子女医学出生证明;

 

2.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

 

3.借款申请人有离异婚史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6日


发布: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