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鹤壁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人社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人民法院、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鹤壁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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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范用工指导,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平台企业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劳务派遣或外包服务等合作企业,将规范劳动用工、保障劳动权益相关内容,列入合作协议必要条款,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企业不得为规避用工责任,强迫、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法履行用工责任,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具有较强自主性,但提供劳动过程并遵守平台企业确定的算法和规则、受其管理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用工形式、工作时间、用工地点、工作要求、报酬支付、工时标准、管理规章、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各自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情形的,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权利义务。

 

(二)搞好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广泛征集新业态合法注册企业(平台)用工信息,利用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让求职人员了解各类企业(平台)招工情况,根据求职意愿选择工作岗位,指导各县区做好“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为用人企业(平台)和求职者搭建有效对接桥梁,为各类求职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求职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深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及时发布职业薪酬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便捷化的劳动保障、市场监管等政策咨询服务,便利劳动者求职就业和企业招工用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应当依法规范企业招聘行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消除就业歧视,平台企业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三)健全收入分配制度,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报酬。各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指导平台企业根据工作任务、劳动者劳动强度、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等,建立劳动报酬公平合理的增长制度,逐步提高劳动者报酬水平。积极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四)贯彻落实安全卫生责任制,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要配备必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劳动工具的安全和合规状态进行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证劳动者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熟知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要强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五)落实休息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益。指导督促企业合理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劳动强度,科学确定劳动定额定员和工时标准,避免超强度劳动。企业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合理确定工时和休息休假办法,在法定节假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应当发挥平台技术优势,根据劳动者工作量、劳动强度和身体状况,合理管控劳动者在线工作时长,放宽配送时间,降低劳动强度。

 

(六)落实养老、医疗保险政策,提升劳动者保障水平。企业要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参加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企业要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要切实加强监督和指导,各县区要主动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在参保缴费、权益查询、待遇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方面,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更好保障参保人员公平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将更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七)加强职业伤害预防和保障,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按省工作部署,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采取政府主导、信息化引领和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平台企业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

 

(八)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保障劳动者平等享有培训的权利。积极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新业态劳动者纳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就业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发放流程,加大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工作力度,助力劳动者实现技能培训、技能取证、技能增收。

 

(九)健全工会组织,拓宽维权和服务范围。各新就业形态相关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拓宽维权和服务范围,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对建立平台企业工会组织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予以引导和规范。加强对劳动者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监督企业履行用工责任,维护好劳动者权益,积极与行业协会、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协议。

 

(十)畅通调裁、裁审衔接,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立健全沟通衔接机制,畅通裁审衔接渠道,统一裁决标准,加强市县两级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办案指导,根据用工事实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依法依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案件。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他专业化社会组织要依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十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将平台企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监管范围、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加强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维护好劳动者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级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周密安排,务求实效,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二)健全机制,有序推进。各级人社、发改、交通、应急、市场监管、医保、法院、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落实,要深入了解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提升企业和职工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用工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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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鹤壁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方案.doc

来源: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