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关于申请市本级2019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社〔2018〕55号)文件精神,现就申请市本级2019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在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且已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的;

 

2、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在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且已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11月29日。

 

四、申请材料

 

《宿迁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银行缴费凭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本人建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基层人社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经社区(村居)人社服务站初审、乡镇(街道)人社服务所复审、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2019年8月28日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