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的通告(2023年)


各参保人: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要求,为统一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月发放模式,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起,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为当月待遇在次月15日前发放,后续按月待遇逐月顺延。例如:待遇所属期为2023年5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2023年6月15日前发放,2023年6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2023年7月15日前发放...以此类推。

 

二、此次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总月数不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详情可咨询深圳市各区社保分局、热线12333。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