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关于清退死亡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赤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其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账户余额纳入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
经比对分析,部分参保人员去世后未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其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尚存结余资金。请公告名单内参保人员的家属尽快办理去世人员销户及个人账户余额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个人权益。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结束
办理地址:赤峰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办理方式:依个人申请,通过转账支付
提供资料: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火化证明复印件、法定继承人身份证、个人银行卡账户信息。
咨询电话:0476-8821821
赤峰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5月4日
附件下载:
来源: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