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

青医保局发〔2023〕31号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减轻患者的负担、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支持医疗机构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应用,经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同意,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详见附件),医保基金均按乙类支付。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要加强政策的宣传解释,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省医保经办中心、信息中心要尽快更新维护信息系统和调整完善数据库,确保政策的及时落地。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下载:

  1. 1.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目录.pdf
  2. 2.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医用耗材目录.pdf

来源: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医保局
发布:202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