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班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嘉兴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专业水平和能力素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全市将举办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班20期。现将办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办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研修培训计划和办班方案,认真做好研修培训班各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班工作。
二、制定教学计划。各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研修培训计划研究确定举办时间地点、课程师资等。每个培训研修班参加学员不少于30名,形式以培训、研讨为主,参加对象以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为主,同一培训对象同一年度内只能参加一个培训项目。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承办单位应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经费预算等)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材料与学员签到表(含姓名、联系方式和签名)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市人力社保局。
四、明确资助要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班可申请经费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授课、教材费用等,经费不足部分由主办单位自行解决。市人力社保局将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项转移支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17号)等文件要求,对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班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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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2023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班计划
来源: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