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国家医保局招采管理子系统账号注册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生产(含代理)企业、配送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向国家医保局招采管理子系统迁移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当前系统)向国家医保局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迁移中医院和企业账号注册、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仍可持原CA登录当前系统。在没有迁移到新系统之前,企业仍可持原CA登录当前系统,开展日常挂网申请、申投诉、报名报价等工作,企业原CA到期的仍可使用。

 

二、继续做好“单位网厅”账号注册认证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系统要求,医院和企业需通过“单位网厅”单点登录。请有关单位密切关注“单位网厅”,及时完成注册认证工作。

 

三、新系统兼容当前系统账号密码。“单位网厅”无法正常注册认证登录的,可使用当前系统账号密码直接登录新系统。使用CA登录的用户可进入当前系统,点击右上角的“企业名称”选择“基本信息”获取本企业账号信息,登录初始密码在系统内查看。

 

四、新系统CA领取和发放、直接登录入口地址等另行通知。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9月13日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