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关于开展支持我市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九人社发〔2019〕1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统计局:

 

根据九府发〔2019〕1号、赣人社发〔2019〕1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金返还等政策,帮助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为有序推动政策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和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好当地困难企业申报、审查复查、联审会审和公示认定等工作,有序推动政策落实。

 

二、风险管控。各县(市、区)要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动态监测机制,加强情况预测和适时调控,严格按照赣人社发〔2019〕18号文件中困难企业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执行期限,审慎甄别开展工作,将有限的基金和资金用在缓解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刀刃上,确保基金和资金收支总体平衡和安全。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资金内部监管,严防廉洁风险,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骗取行为的企业(人员),按规定纳入严重失信企业(人员)名单并在相关诚信网站公布。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责任落实。人社部门主要负责申请受理(受理时间从2019年7月1日起到2020年1月10日)、拟定初审企业名单,审查企业离岗人员、裁减人员情况,审核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就业岗位和员工队伍的实施方案;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审核评估;企业失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基金使用及有关资金测算,控制基金支出总量;组织开展联审会审,按职责拟出符合认定条件企业名单,并根据批准认定名单及时将失业保险金返还和就业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发改、工信、税务、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审查企业当期和上期生产经营盈亏和纳税情况,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情况,并按职责对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作出判断。

 

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及时拨付资金并按职责对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作出判断。

 

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审查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生态环保政策、未出现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并按职责对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作出判断。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平台,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和企业信用状况情况,并按职责对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作出判断。

 

四、优化服务。充分应用人社、发改、工信、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和统计等部门数据进行分析,强化信息共享,尽量减少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减少企业“跑腿”次数;优化审核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有条件的可推行网上办理,大力推广在线办事,联合审查、会审,加快释放政策红利;加大精准支持力度,突出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长期吸纳就业人数较多、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的政策支持。

 

五、加大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主动向社会解读援企稳岗政策、通过网络、报纸、短信推送等方式,提示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和职工及时申报;对受益企业和职工稳定就业岗位的实际成效开展宣传,多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通过积极宣传,使广大企业和职工熟悉政策内容和办事程序,方便快捷享受政策。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每月25日前上报困难企业审核、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在执行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联系人:

市人社局就业科

李江平 0792-8573305

61887959@qq.com

 

市发改委社会科

俞华斌 13979275065

 

市工信局企业协调科

郭名城 0792-8211536

 

市财政局社保科

胡慧娇 0792-8586597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桂 磊 18070216955

 

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

涂远星 13767219086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周 凯 0792-8361135

 

市统计局人口社会科

熊 莎 0792-3908932

 

相关申请受理条件

(http://hrss.jiangxi.gov.cn/view.aspx?TaskNo=001001&ID=137697)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

九江市统计局

2019年7月23日

 

附件:九江市困难企业申请认定表


附件下载:

  1. 九江市困难企业申请认定表.doc

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9-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