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合金管办〔2023〕8号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缴存人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附件:
1.实施细则
2.《委托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4.政策解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 合肥市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补充通知 [2023-12-25]
来源: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