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淮南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人均工资标准,确定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874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3344.88元/月,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7日


来源: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