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按月对冲还贷次数的通知(2023年)
各贷款职工:
为优化业务流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份起将原来每月15日、20日从职工公积金账户按月对冲还贷调整为每月20日对冲还贷(遇节假日提前)。原有21日、28日从贷款职工绑定的银行卡中扣划时间不变。
注:以上贷款职工仅指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职工。
特此通知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5日
来源: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