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 关于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统计局、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71号)精神,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55.24元/月,核定2020年度全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365.72和3017.01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2号)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专项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2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现将我市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养老、医疗保险费基数和档次公布如下(见附表)。请灵活就业人员随时关注银行存折的扣缴情况。

 

尚未完成2020年度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尚未完成领取失业金期间欠费的领取失业金人员,请于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工作。从今年起,每年年底前省人社厅养老保险系统自动将已申报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予以清理,且不再给予补缴。

 

黄山市人社局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医保局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下载:

  1. 黄山市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养老、医疗保险费基数和档次.doc
  2. 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表.png

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