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有关部门、中直驻冀有关单位、各自主评审单位:

 

现将《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1. 《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zip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