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自治州 关于失业保险经办职能变更的通告


全州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人员、广大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

 

为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移交的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楚雄州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移交至同级社会保险中心。自2023年8月起,原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办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待遇审核发放等业务,由同级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办理。

 

特此通告。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