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 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炉!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调整增加70元

 

挂钩调整

 

每人每月按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满1年二类区调整1.4元、三类区调整1.7元、四类区调整2元、内地参保单位调整1.4元。同时,以退休人员本人2022年12月当月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防寒费、交通费、职业年金等非基本养老金项目)为基数,乘以2.23%计算每人每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调整

 

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15元

 

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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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