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 关于工伤保险经办系统升级暂停业务办理公告(2023年8月至9月)


各参保单位、医疗协议机构:

 

按照省社保中心《关于做好工伤保险业务一体化上线有关经办工作的通知》(黑社险中心函〔2023〕17号)要求,齐齐哈尔市将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15日进行工伤保险新老系统升级切换,在此期间暂停办理工伤保险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15日

 

二、温馨提示

 

(一)参保征缴业务:8月16日18时后,停止企业密钥系统、窗口线上系统一切业务操作,按要求清理完在途业务,做好系统切换前准备工作。税务部门停止征缴8月份工伤费用,请各参保单位8月16日18时前完成税务缴费记账工作。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含项目参保)办理工伤保险业务请到县(市)、区社保服务大厅经办业务窗口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县(市)、区社保服务窗口将进行线下预受理备案,待系统切换上线完成后,及时进行线上业务操作,再正式办理业务。

 

(二)就医管理业务:7月31日前,各医疗协议机构联网结清所有门诊、住院费用。8月1日起,暂停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和网上就医管理模块操作。8月3日前,将7月份《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费用申报表》等材料送至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停机期间发生的符合我省工伤保险政策的工伤门诊医疗费用,可现金先行垫付,留存报销票据,新系统上线后再按零星医疗费办理报销手续。符合我省工伤保险政策的工伤住院医疗费用,可暂不结算,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工伤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再行结算。9月5日前,请各医疗协议机构必须完成his接口改造,以免影响新系统联网结算。

 

(三)其他应注意事项:停机期间,新参保职工要及时到窗口备案,提交的参保材料,发生工伤事故时将作为参保依据;高危行业单位及其职工要及时送交参保材料,并标明送交时间与联系方式。请各单位根据暂停服务时间及提示事项做好合理安排。

 

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452—2416533

 

讷河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452-3381639

 

克东县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452-4320508

 

克山县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452-4520084

 

拜泉县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452-7333948

 

富裕县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452-3122483

 

泰来县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452-8226001

 

甘南县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452-5623952

 

龙江县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452-5831086

 

依安县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452-7035918

 

系统升级切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齐齐哈尔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7月13日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