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 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通知

宁人社发〔2020〕10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 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体育局、残联、医保局、金融监管局、扶贫办、税务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20〕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7号)等要求,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以社会保障卡(包括电子社保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社会保障卡的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费用缴纳、待遇领取及金融支付等功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部署中提出的“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方便群众办事,强化管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要求出发,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创新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模式,为群众在社会保险、公共就业等具体权益享受和政府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一卡通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服务优势、管理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数字宁夏”建设规划,将社会保障卡的应用拓展深化到政府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在公共服务和管理中,凡是社会保障卡已经具备或经拓展可以实现的功能,各级各部门要共享资源、全面应用。通过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实现不同部门的信息整合、数据集中、资源共享和服务融通。

 

(二)分类应用,分步实施。按照社会保障卡的功能分类,对照各部门的业务需求,分步推动本部门的应用工作。对于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待遇发放和费用缴纳等应用要立即用;对于需要系统对接和终端布设才能实现的自助查询等应用要全面用;对于需要拓展现有功能的信息记录、便捷支付等应用要积极使用。

 

(三)统一组织,协作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和业务需求,区分不同的应用功能,积极主动协同推动。

 

(四)便民高效,兼容并蓄。要逐步深化和不断拓展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工作。对于已经纳入目录的应用部门和应用功能,各级各部门要按要求开展应用工作对接。对于其他可纳入应用目录的部门和功能,要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逐步纳入社会保障卡的服务目录清单。

 

三、主要功能

 

(一)拓展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拓展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公共交通、铁路民航、酒店住宿、景区景点、体育文化场馆等办理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和费用缴存功能。推动社会保障卡在互联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多种渠道自助查询和业务办理应用,并逐步拓展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实现公共服务缴费和惠民惠农补贴等各类补助资金发放功能。

 

(三)协同推进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实现社会保障卡的统一发行管理、身份认证、信息交换、应用管理、业务调用等服务管理功能,为社会保障卡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四)积极推进电子社保卡线上应用。加快电子社保卡发放进度。通过“我的宁夏”、掌上“12333”、支付宝、微信和各合作银行APP等渠道引导持卡群众尽快申领电子社保卡,拓展电子社保卡线上支付等功能。

 

四、职责分工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全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经办服务、人社业务领域应用、服务环境建设;负责协调政务服务监管部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和办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功能;负责协调公共事业服务部门逐步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水务、燃气、用电、有线电视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缴纳各项费用功能;负责协调各相关银行做好社会保障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服务工作,合理设置服务网点,满足持卡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的需求,完善社会保障卡相关金融优惠政策,做好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功能加载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方案、考核机制,将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和服务管理纳入当地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保障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经费。

 

(二)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三)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涉及的各项税费。

 

(四)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做好电子健康卡(码)、医保电子凭证与电子社保卡卡管平台对接;覆盖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应用全过程,以及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居民健康信息查询功能,逐步实现群众使用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码)脱卡就医。持续推进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区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

 

(五)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所需的个人基本信息数据交换工作,推动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

 

(六)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残联部门。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实现民政救助、优待补助资金、扶贫补助资金、各项残疾人补贴发放功能,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相关领域的普及和应用。

 

(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公共交通领域、公用事业缴费等领域的应用以及住房公积金存提取等方面的应用。

 

(八)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教育、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校园、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景区景点、体育健身场所等方面身份凭证和缴费功能。

 

(九)农业农村、林草部门。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农业、牧业和林草业领域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涉农、涉牧、涉林、涉草补贴功能。

 

(十)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推动代理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做好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领域用卡环境建设和完善线上线下应用功能;支持金融机构制定社会保障卡金融优惠措施,支持偏远地区持卡人用卡,落实普惠金融政策。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应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精心筹划,严格考评,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业务领域的应用涉及部门广,工作任务重,推动困难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破除偏见、主动协同、积极推动,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协同破解难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及时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的业务流程和操作细则,提出相关信息系统业务需求。

 

(三)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业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卡常态化宣传机制,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意义,使群众能正确理解、积极响应、主动参与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的相关工作。通过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审计厅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自治区扶贫办

宁夏区税务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