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及省直部门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工信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林工业集团,省直各单位,厅属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2〕17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工业技术工程、信息技术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省直部门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工业技术工程、信息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高、副高、省直部门中级)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 现任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3. 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自动获取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无需提供证书原件(由单位负责核对),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对2002年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4. 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现职称工资兑现《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本年度《薪级工资晋升审批表》、《事业单位聘任合同》;

 

5. 企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6. 同级改职人员和流动人员需提交相应《审查表》;

 

7. 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需满足《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5号)条件,同时填写《岗位任职合格证明》,并提供相应佐证;

 

8. 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平台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9. 任职以来体现个人工作业绩的论文、论著、教材、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等;

 

10.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人员名册(附件2)。

 

上述序号1—8的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无效。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全,《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三、申报人员需要注意的问题

 

1. 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计算。

 

2. 今年起,职称评定执行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5号)中的《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信息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执行,可在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专栏查阅。

 

3. 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需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将日常表现、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与职称评聘相结合,通过开展岗位竞聘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妥善解决有资格待聘的"存量”与没资格待评的"增量”问题。

 

4. 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关于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和衔接机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并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具体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执行,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其执行。

 

5. 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具体按照人社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6. 严格执行申报人员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资格的予以撤销,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7.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强化年度考核结果在推荐申报中的应用,避免出现考核与晋升"脱节”或"两层皮”现象;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

 

8. 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从今年开始,在全省探索试行电子职称资格证书,由各地各部门(单位)按职称管理权限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发放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时在线查询、下载,通过"黑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核验真伪,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以往年度职称证书丢失需要补办的,继续使用纸质证书。

 

9. 加强信息共享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自动获取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无需提供证书原件(由单位负责核对);对2002年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仍需提供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四、申报有关要求

 

1. 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人员需将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学历学位证书、现职务资格证书、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含现职称工资兑现表)及同级改职表、流动人员表等材料单独装袋。

 

2. 从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称服务平台。全省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需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未统一分配账号的单位可自行注册。

 

报送材料地点:果戈里宾馆(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84号)。

 

联系人:杨一帆

联系电话:0451—82632134

 

附件:

1. 专业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人员名册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下载.zip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新版)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