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关于开展2022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地)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2〕17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及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至18日,省直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至11日(具体时间见附表1),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一)单位提供材料

 

1.单位统一推荐的须提供黑龙江省___系列高(中)级评审委员会拟评(审)人员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光盘电子版。

 

2.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名单。说明须包括公示范围、公示内容、业绩情况、考核及推荐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员提供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注明主副表。

 

2.个人信息确认表(平台打印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3.现任职资格证书。

 

4.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自动获取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无需提供证书原件(由单位负责核对);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仍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5.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并申报时有效的劳动合同。

 

6.《黑龙江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中规定的任现职以来有效的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7.同级改职、流动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审查后的《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流动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改职人员要在评审表首页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流动人员在评审表首页右上方注明"流动”字样。

 

8.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填写《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9.高技能人才申报相应职称需填写《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一式两份。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评审表》和各项审查表、名册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三)材料装订要求

 

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全,材料目录粘贴于材料袋正面,封底标明单位、姓名、专业;材料分装为两个档案袋,业绩成果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按成果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业绩材料等顺序装订),其他材料装入另一个档案袋。为防止证件丢失,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需要固定在A4纸上,并与评审表按顺序装袋。

 

三、申报要求

 

(一)各级事业单位须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将日常表现、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与职称评聘相结合,通过开展岗位竞聘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妥善解决有资格待聘的"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

 

(二)各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和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强化年度考核结果在推荐申报中的应用,避免出现考核与晋升"脱节”或"两层皮”现象。

 

(三)评审工作通过新版职称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

 

(四)严格执行申报人员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资格的予以撤销,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评审范围为道路与桥梁工程,汽车工程,水运、船舶工程,地方铁路工程等。评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5号)中的《黑龙江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执行。

 

2.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所有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3.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价标准中有明确聘任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按省人社厅下发的黑人社函〔2015〕105号文件规定执行。

 

5.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和衔接机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并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具体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执行,其中与国家现行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统一规定为准。

 

6.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具体按照人社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7.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2022〕457号),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200元/人。

 

材料报送地点: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3号楼二楼小会议室(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83号)

联系人:姜琳、苏文博

联系电话:0451-82628268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黑人社发〔2022〕17号文件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

1.时间安排

2.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3.岗位任职合格证明

4.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5.黑龙江省______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6.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6.rar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新版)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