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3〕10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根据文件规定,我市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细。各区县、功能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15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数据。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报告。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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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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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