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云南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8〕42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委、办、厅、局,各类企业:

 

为引导和促进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现将我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如下:

 

一、2018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1%;

二、2018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三、2018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2%。

 

四、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

 

五、各类企业应当以工资指导线为重要参考,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工资增长。

 

六、各州、市应根据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依据《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指导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逐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20日


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8-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