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徐州市选拔赛暨2023年“创响彭城”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人才创新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展示创新创业成果、树立创新创业榜样、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激发更多青年人才投身创新创业,催生更多市场主体,着力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决定举办“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徐州市选拔赛暨2023年“创响彭城”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响彭城 业兴徐州

 

二、大赛时间

 

2023年8-9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徐州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三)大赛组委会

 

大赛设市级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市级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赛事保障等工作。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联合地方有关部门设立县(市)区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组织实施、赛事协调和政策扶持等工作。

 

四、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创新创业标兵赛、创新创业项目赛两项赛事(以下简称标兵赛、项目赛)。

 

(一)标兵赛。聚焦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勇于创新创造、敢为人先、锐意奋进、砥砺奋斗,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帮助和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重在讲述青年人才的创新创业“好故事”。通过参赛选手讲述自身创业经历、创业成就、创业感悟等,评出一批根植徐州、影响力大,所创办实体创新力优、品牌知名度高、勇于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的优秀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二)项目赛。聚焦10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6个重点集群等领域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重点展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金点子”。通过参赛项目展示先进技术、发展前景、投资价值和带动就业潜力等,评出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力强的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五、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标兵赛参赛条件

 

(1)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2)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成功创办实体,实体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本人为实体负责人。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3)创新创业成果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或引导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国内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范围,实体负责人类型见附件6。

 

2.项目赛参赛条件

 

(1)项目实体于2013年1月1日(含)后在我市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2)项目实体负责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3)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创新的技术和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我市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方向,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价值,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4)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项目实体,相关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为项目实体、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需为项目实体专职工作人员,并由创业实体缴纳社保),与其他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国内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范围,实体负责人类型见附件6。

 

(二)其他条件

 

1.参赛对象仅可选择两项赛事中一项报名,同一选手、项目不得在大赛不同赛事、不同地区重复报名。县(市)区级上报晋级市赛名单后,参赛对象不得更改赛道。

 

2.参赛对象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及团队、项目、创业实体等有关信息。

 

3.参加市级赛选手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市级赛中获得“十大大学生创业标兵”称号。参加市级赛项目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市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组织报名、县(市)区初赛、训练营、市级决赛及优秀项目展、推荐省级赛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8月20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制定县(市)区级初赛(以下简称初赛)实施方案,初赛可以路演、专家集中评审等形式举办,并与地方赛有机结合。各地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项目报名参赛。

 

第二阶段:县(市)区初赛(8月底前完成)

 

各地根据初赛实施方案组织初赛,并择优推荐2名选手、2个项目晋级市级决赛(以下简称决赛)。

 

初赛情况及晋级选手、项目参赛资料于9月5日前上报,选手、项目资料及初赛情况上报要求见附件2、3、6。

 

各县(市)区级组委会应对选手、项目提交的资料认真核查,确保上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条件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得进行替补,并取消选手、项目所在县(市)区优秀组织奖评定资格。推荐晋级选手、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遇选手、项目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县(市)区级组委会拟推荐其他选手、项目参赛,需于决赛文件下发3个工作日内,向市级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可替换相应选手、项目晋级参赛。否则,不予替换。

 

第三阶段:训练营(9月中旬)

 

入围市级赛的选手和项目参加训练营,市级组委会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从项目如何获得投融资、股权分配、项目路演技巧以及创业分享等方面对参赛选手进行培训。

 

第四阶段:市级决赛及优秀项目展(9月下旬)

 

(一)市级决赛

 

标兵赛:采取“选手演讲+提问作答+评委评分” (5+6+1)的形式进行,即选手演讲5分钟,评委提问选手作答6分钟,评委评分1分钟。

 

晋级决赛选手需本人参赛,因特殊原因不能至竞赛现场参赛,选手所在县(市)区组委会需在决赛报到5个工作日前,向市级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参赛路演,否则取消选手参赛资格,且不进行替补。

 

项目赛: 采取“项目路演+提问作答+评委评分”(5+6+1)的形式进行,即项目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选手作答6分钟,评委评分1分钟。

 

项目参赛代表仅限项目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各参赛项目均最多选派2名代表参赛,参赛代表均需上场作答。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参赛,并独立进行路演,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选手所在县(市)区组委会需在决赛报到5个工作日前,向市级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可由项目团队其他核心成员进行路演,否则取消项目参赛资格,且不进行替补。

 

选手演讲、项目路演可配合使用PPT,不得播放视频。竞赛期间可现场展示项目产品。

 

(二)优秀项目展

 

晋级市级决赛的项目参加本届项目展活动,市级组委会组织参展项目通过各类图片及实物展示项目。

 

第五阶段:推荐省级赛(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往年获奖项目推荐晋级省级赛,并安排导师对晋级选手进行赛前辅导。

 

七、奖项设置

 

(一)标兵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选手决赛综合得分第1名获一等奖,第2至4名获二等奖,第5至10名获三等奖,均授予“创响彭城”十大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称号,综合得分第11至22名选手获“创响彭城”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赛优胜奖。

 

(二)项目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决赛综合得分第1名项目获一等奖,第2至4名项目获二等奖,第5至10名项目获三等奖,均授予“创响彭城”十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称号,综合得分第11至22名项目获“创响彭城”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赛优胜奖。

 

(三)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发动得力、参赛数量多,配套活动丰富、社会反响好,信息报送及时、市级采用量大,资料报送质量高、无错报漏报,并积极配合市级组委会做好各阶段赛事工作的县(市)区,授予优秀组织奖。

 

八、奖励支持

 

(一)奖励办法

 

市级组委会对获奖选手、项目颁发证书及奖杯,对优秀组织奖获奖地区颁发奖牌。市人社局对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项目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资金奖励(获奖选手奖励资金汇入选手个人银行账户,获奖项目奖励资金汇入项目实体单位银行账户,奖励资金税费由选手、项目单位自理)。

 

(二)支持措施

 

市级组委会通过“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我市主流媒体对“创响彭城”十大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十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重点宣传报道,提升标兵和项目知名度,帮助其拓宽市场发展渠道,搭建青年人才创业创新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各地要主动对接获奖选手、项目,做好跟踪服务,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在政策落实、人才引进、技术支持、融资对接等方面予以支持,助力创业实体行稳致远。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大赛是“创响江苏”主题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年度全局创业工作重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大赛作为多部门合力推进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纳入本地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统筹部署推进。各地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做好分工协作,确定具体承办部门,将工作排定到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赛事组织工作实施到位。

 

(二)精心组织,规范实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市)区级初赛实施方案,周密组织、搞好衔接,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规范举办。要严格按照“高效办赛、节俭办赛”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筹集、使用赛事活动经费,强化廉政纪律,杜绝铺张浪费、违规使用经费的现象发生。要加强部门间创业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多部门联合举办创业项目投融资对接、创业导师基层行、创业沙龙等相关配套活动,丰富大赛内容。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程、配套活动、赛事成果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增强效果、提升大赛社会关注度和影响。为便于赛事宣传推广,初赛全程和宣传统一冠名使用“创响江苏”大赛名称和文化标识,即“‘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徐州市选拔赛暨2023年‘创响彭城’创业大赛XX县(市)区初赛”名称及“创响江苏”LOGO标识,本地赛事名称、活动标识,加在统一名称、标识之后。各地赛事亮点特色,配套活动开展等信息应及时上报市级组委会,市级组委会择优宣传报道。

 

十、其它事项

 

(一)有意申办市级决赛的单位,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组委会与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协调后,确定比赛执行承办单位。市级决赛的组织实施费用,各县(市)区领队、工作人员及参赛选手、项目代表的食宿费用等由市级组委会承担。各县(市)区初赛费用由各地筹措落实。

 

(二)各县(市)区级初赛实施方案及联系人名单于8月10日前报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联系人:杜月明、陈星宇,电话:(0516)85698607,邮箱:554548657@qq.com,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食品城南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503。

 

附件:1.“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徐州市选拔赛暨2023年“创响彭城”创业大赛市级组委会成员名单

2.县(市)区初赛报名情况汇总表

3.县(市)区初赛情况统计表

4.晋级标兵赛市级决赛选手推荐表

5.晋级项目赛市级决赛项目推荐表

6.资料报送要求

7.大赛标识样版

 

徐州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7.docx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