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对码应用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局机关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医保局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标准的有关要求,做好我省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对码应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流程如下:

 

一、医保赋码

 

(一)赋码流程:由生产企业注册并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站,填报信息并上传支撑文件,国家医保局审批通过后下发医保编码。

 

(二)赋码要件:按《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页申报要求提供。

 

二、申报主体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书面申请书(含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企业提交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信息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备案中药配方颗粒信息(含上市备案或跨省备案)。

 

四、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企业申报,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为集中受理企业申报时间。具体流程如图所示:

 

省医保局经材料审核后、向国家中台提取中药配方颗粒相应数据,并进行逐一比对,将比对结果公示、征求意见、收集、整理意见建议,会议审定等程序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比对结果。最后组织定点医疗机构下载、更新、比对应用。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企业提交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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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