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公告(2023年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70号)文件规定,现就一次性扩岗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二、申请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三、补贴标准

 

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申报方式

 

(一)“免申即享”方式。 为保证申请企业能够快速、便捷地享受到一次扩岗补助,对于企业参保信息规范、预留社保系统内银行账户完整、无误的企业可实行“免申即享”方式进行补助发放。

 

(二)“依申请”方式。 对于参保企业信息不规范、以及预留社保系统内银行账户有误的企业,可先修改相关参保信息,实行“依申请”方式办理。

 

五、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

 

1.1名补贴对象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2.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六、政策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联系方式:

 

市社保中心:2299333

林 州 市:6806433

安 阳 县:2610096

滑 县:8130606

内 黄 县:7070618

汤 阴 县:6206518

文 峰 区:5924033

北 关 区:2093020

殷 都 区:5139510

龙 安 区:5022860

高 新 区:2115001

 

安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8月3日


来源: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