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 关于试行住房公积金支持异地缴存人和多子女家庭住房消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市公积金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试行有关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异地缴存人多样化自住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本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异地缴存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办理,享有与本市缴存人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
二、根据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本市生育两孩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等亲子关系证明,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限额按申请贷款时本市根据流动性系数区间调节管理公布的贷款限额上浮20%执行,但不得超过管委会明确的本市最高贷款限额。
2.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按现行提取标准上浮20%执行。
三、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安装集中供暖设施。
四、本通知相关规定从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间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政策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五、本通知由市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2023年3月9日
来源: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