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转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11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所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以下简称速裁庭)建设工作,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确保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成效。目前尚未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内部统筹协调挂牌设立速裁庭的,务必于8月1日前完成组建。同时,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尽快确定速裁庭组成人员。

 

二、市、县(市、区)级仲裁机构要认真对照省人社厅《通知》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对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受理、立案、庭审、执行衔接等办理环节,“量身”定制办案“流程图”并张贴在醒目位置。畅通“绿色通道”,优化服务环境,为农民工申请仲裁提供便利。

 

三、市、县(市、区)级仲裁机构速裁庭要明确主体责任,主动有效作为,加强速裁协作,积极做好与辖区内各基层调解组织构建快速对接机制,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强快速协调联动,与司法、工会、人民法院加强调、裁、审程序衔接,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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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