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汉中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汉人社函﹝2022﹞3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含车间主任)(简称“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发布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

 

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3年底前,对全市30户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39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7名,班组长(含车间主任)198名共计284名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

 

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基本要求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通用培训大纲》开展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线上培训应提供参训人员自主选学的课程菜单,允许必修基础上的自主选学。线上培训一般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开展针对性教学,其中,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线下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原则上每个教学班不超过40人,实训不少于4学时,着重提升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能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线下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原则上每个教学班不超过40人,实训不少于8学时,着重提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安全管理水平,以及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工具的使用能力;班组长(含车间主任)线下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原则上每个教学班不超过80人,实训不少于16学时,着重提升班组长的现场安全管理、风险排查管控、异常和故障处理以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四、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一般应从事工伤预防或安全培训5年以上;有健全的培训管理组织、有3名以上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化工安全相关专业培训老师或5年以上相关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师资力量;有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评价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与培训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及相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有进行实训的条件,实训场所应具备由实物、半实物或仿真模拟构成的作业环境,可安排实操性的培训内容 。

 

(三)具有完善的安全预防或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控措施,有符合培训要求的数字培训课程和满足实际需要的网络培训平台,并自愿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监督。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务于2023年8月15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报送地址:市政府1号楼606室),并附详实培训方案。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申报参与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对项目申请进行征集遴选审核,通过集体研究或磋商等方式确定培训实施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市人社局联系人:王静辉

联系电话:0916-2626654

 

市应急局联系人:马旖旎

联系电话:0916-2626880

 

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印发《汉中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来源: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