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自治州 关于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事宜的通知(2021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的相关要求,为规范统一各缴存单位的缴存业务,现就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中途不作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二、调整缴存基数时间
从2022年1月起,全州各缴存单位统一在缴存1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调整缴存基数。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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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