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2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议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其他住房资金及住房补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议2022年管理费用预算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预算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请示》《玉林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财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玉林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7个管理部,无分中心。从业人员105人,其中,在编40人,非在编6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481家,净增单位426家;新开户职工1.91万人,净增职工0.57万人;实缴单位4082家,实缴职工24.50万人,缴存额40.9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65%、2.42%、1.14%。2022年末,缴存总额324.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4%;缴存余额126.45亿元,同比增长10.9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2年,10.1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8.50亿元,同比增长8.6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58%,比上年增加4.81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98.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8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6万笔16.6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9%、5.45%。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24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8万笔168.55亿元,贷款余额113.1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33%、10.98%、7.0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46%,比上年末减少3.2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0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7476.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4582.4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2年,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2年,我管理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6.50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6.4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9.46%,比上年末减少3.2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40438.72万元,同比增长10.31%。其中,存款利息4006.3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431.8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4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18781.02万元,同比增长2.7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956.4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21.59万元,其他2.9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21657.70万元,同比增长17.79%。其中,增值收益率1.78%,比上年增加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994.6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997.8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65.28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997.8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81.53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7142.8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587.0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2000.30万元,同比增长6.70%。其中,人员经费655.80万元,公用经费82.51万元,专项经费1261.9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35.56万元,逾期率0.1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7142.83万元。 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22年末,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08%,国有企业占16.10%,城镇集体企业占0.90%,外商投资企业占1.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3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9%,灵活就业人员占3.09%,其他占1.28%;中、低收入占98.77%,高收入占1.2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25%,国有企业占10.14%,城镇集体企业占0.62%,外商投资企业占1.2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2%,灵活就业人员占5.49%,其他占1.20%;中、低收入占99.68%,高收入占0.3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8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84%,租赁住房占6.3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7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3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9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52%,高收入占1.4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6.5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15%,比上年末增加0.3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6264.4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68%,90-144(含)平方米占90.90%,144平方米以上占4.42%。购买新房占93.4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6.3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6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2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91%,30岁-40岁(含)占38.41%,40岁-50岁(含)占18.82%,50岁以上占2.8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7.4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2.56%;中、低收入占99.63%,高收入占0.37%。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22年末,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4.30%,比上年减少1.9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1日出台《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从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执行。一是归集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共有57个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累计缓缴职工人数12302人,累计缓缴金额10601.76万元。二是贷款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我市不做逾期处理贷款1957笔,不做逾期处理贷款余额合计62367.04万元,不做逾期处理本金额557.22万元。三是提取方面。从6月1日起,未婚缴存职工由原来800元 /月调整为1000元/月,已婚缴存职工按家庭为单位计算由原来130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提取频次由原来每年一次调整为逐月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共为19039人次办理了租房提取,合计金额1.82亿元。提取人次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5.47%,提取金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94%。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1.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情况

 

从2022年6月1日起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未婚缴存人由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已婚缴存人以家庭为单位由每月1300元提高至1500元,提取频次由每年可提取一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2022年共为19039人次办理了租房提取,合计金额1.82亿元。提取人次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5.47%,提取金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94%。

 

2.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2022年发放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3576笔,占总放款笔数77.44%。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623笔。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变更。

 

2.当年受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情况:无变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调整情况

 

(1)缴存基数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计算。

 

(2)缴存基数上下限

 

①根据玉林市统计局提供的2021年玉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平均工资为76079元,计算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80113×3÷12≈20028元。

 

②2022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玉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的规定,确定2021年度玉林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随之调整)。

 

(3)月缴存额上下限

 

①2022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最高12%。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统一为24%。

 

②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一致、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③2022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0028×12%≈2403元,合计为4806元。

 

④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据此计算出现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1580×5%=79元,合计为158元(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下限随之调整)。

 

2.2022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从2022年6月1日起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未婚缴存人由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已婚缴存人以家庭为单位由每月1300元提高至1500元,提取频次由每年可提取一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2022年共为19039人次办理了租房提取,合计金额1.82亿元。提取人次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5.47%,提取金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94%。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已起草拟定新的政策关于调整申请对象、提取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和频次,将在2023年执行。

 

3.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2)单位缴存职工贷款和灵活缴存人贷款条件未调整。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保持不变,二套房或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4.2022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1)2022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执行标准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是当年缴存、上年结转年利率均为1.5%。

 

(2)202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①2022年10月1日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2.75%,五年期以上3.25%;购建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②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目前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 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情况

 

(1)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及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均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受理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明确“跨省通办”业务岗位职责、业务办理人员和业务联系人,目前除市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专窗外,我管理中心设置有“跨省通办”专窗10个。

 

(2)印发“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及“跨省通办”办事指南。2020年12月我管理中心印发《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跨省通办”工作方案》,明确“跨省通办”工作的目标任务、实现方式以及办理流程等。目前,我管理中心已根据实际情况形成《“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梳理通办模式、办理流程以及办结时限等,积极组织“跨省通办”培训。

 

(3)我管理中心率先全区完成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对接,随时掌握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信息。“小金人”管理系统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模式在2021年度前已提前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异地购房提取、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8+3项住房公积金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解决缴存人异地办理业务“两地跑”问题。2022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文件要求,新增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等6项跨省通办事项。2022年全年,我管理中心线上渠道办理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289笔,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1633笔,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34150笔,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转出2356笔;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业务553笔,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1926笔,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455笔,线下代收代办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2笔;“跨省通办”提取业务共办理了35笔,均为购房提取,提取金额合计202.55万元。

 

2.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

 

2022年各服务渠道共办理业务总量为953012笔,信息查询总量为1633825次,业务离柜率达94.8%,其中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共有200996人,使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办理业务50868笔,信息查询1559090次,注册手机APP用户共有14229人,使用手机APP办理业务2021笔,信息查询36546次,使用网厅办理业务900123笔,信息查询38189次。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积极开展征信“总对总”信息共享接入工作。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采集和整理工作;二是依托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以“自建模式”做好数据查询和上报接口开发。现已完成征信信息查询工作,贷款数据上报已向人行征信中心申请验收。

 

2.做好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作为我市重要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试点单位,能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密评工作,已完成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整改方案编制工作。

 

3.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实现玉林智慧公积金“小金人”服务体系云迁移国产适配。通过对“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国产化适配,将公积金系统迁移到玉林政务云,11月21日顺利完成系统迁云工作。

 

4.参加“护网2022”网络安全攻防演习。做为防守方参加了2次广西“护网2022”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习和1次玉林“护网2022”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习暨第二届玉林市网络安全技术大赛。通过这三次攻防实战演习,发现了一些系统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检验了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5.其他工作:完成全区企业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实现企业在办理开户、缴存登记等7项业务在线加盖企业电子印章。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应用,将住房公积金系统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企业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方便企业办理业务,目前已完成接口开发,正在测试中。对业务系统开展信息安全三级等保测评工作,8月通过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测评。12月30日成功接入“智桂通”,实现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继续推出一批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目标。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1.2022年1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荣获“五星级基层党组织”称号。

 

2.2022年1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星级分中心,李广娟、郑採月、周健燕荣获分中心三星级标兵。

 

3.2022年2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业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荣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表扬为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4.2022年3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广西三八红旗集体。

 

5.2022年6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玉林市文明单位。

 

6.2022年6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7.2022年8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何健同志荣获玉林市绩效标兵。

 

8.2022年10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评为“节约型机关”。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6日


来源: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