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关于拟清理住房公积金暂存款超时限挂账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暂收户余额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专项监督检查意见书的通知》(桂建金管〔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经我管理中心排查核实,我市范围内截至2022年9月30日还有9个单位住房公积金暂存款超时限挂账,现拟对这批单位超时限挂账的暂存款进行清理。现将单位名单进行公告,请以下单位于11月8日前向我管理中心对其单位住房公积金暂收户余额申请办理退款事宜,超期未办理退款手续的,我管理中心拟将无人办理退款的超时限挂账余额转入中心封存部暂收户中统一存放。

 

特此公告

 


来源: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