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精神,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租房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赁住房支持力度,改进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租房提取条件

 

(一)申请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二、租房提取不需要提供玉林市行政辖区内《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改由缴存职工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核实。

 

三、租房提取均可实现全程网办,可按月提取。

 

四、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构租房行为申请租房提取的,将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及相应处理。

 

五、本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30日


来源: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