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 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贵金管字〔2023〕1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养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的住房需求,我中心现就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多子女家庭的缴存人及其共有人,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即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即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5万元,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

 

二、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人数,符合条件申请我市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限在有配偶家庭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标准基础上提高200元/月(即1400元/月);符合条件申请我市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三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限在有配偶家庭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标准基础上提高400元/月(即1600元/月)。

 

三、本通知仅适用于在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四、多子女家庭的缴存人申请享受本政策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租赁商品住房提取所需申请材料外,需提供缴存人各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五、本次调整的政策发布之日前已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已审批通过的贷款额度执行。

 

六、本次调整的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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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贵金管字〔2023〕1号-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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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