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 关于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

桂建金管〔2021〕4号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68号)精神,更好地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服务,现就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水平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要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于2021年11月底前提前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5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时,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梳理并精简“跨省通办”服务事项的业务审核环节、办理流程和要件,推进应用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促进“跨省通办”服务更便捷、易操作。要建立“跨省通办”综合联系人岗位制度,加强对“跨省通办”综合联系人及其他业务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跨省通办联办的信息按时限传递、处理和转办,及时准确更新“跨省通办”业务办理黄页信息。有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可推动更多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逐步实现“跨省通办”。

 

二、打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解押业务“最后一公里”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要进一步优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解押业务流程,畅通中心与银行之间贷款结清证明的传送渠道,加强中心与银行在贷款结清电子数据方面的互联互通,采取与银行线下传递票证或者线上数据共享的方式,将缴存人的贷款结清证明及时推送至受托银行,最终实现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解押“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

 

三、提高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便利度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要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对满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条件的企业进行销户,简化企业缴存登记注销流程及申请资料。

 

四、优化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住宅小区(含既有住宅、城镇老旧小区)实施加装电梯,缴存人可凭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个人加装电梯支付费用凭证和房屋权属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属楼栋单元已有住户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的,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需再提供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动态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事项材料和表单要求,及时调整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官方网站及服务窗口公布的办事指南,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努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5日


发布: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