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广西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

桂建金管〔2022〕6号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建办金〔2022〕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广西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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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广西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建办金〔2022〕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有序推动广西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住房公积金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统筹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树立全系统为民服务良好形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计划

 

(一)2022年,服务意识强化年。

 

⒈ 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工作效能。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以下简称各中心)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紧紧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工作举措和重点任务放在接受人民群众检验的高度落实落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⒉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意识。各中心要把为民服务融入到行业文化建设中,结合广西“桂在行”智慧督查系统、“好差评”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12345服务热线和12329服务热线等反馈的问题,及时收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评价反馈和意见建议。对群众反应强烈、差评集中的服务事项,要及时调查核实并整改反馈。建立群众评价反馈与改进服务联动工作机制,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提升服务、改进工作的重点,更加精准对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⒊ 加大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水平。各中心要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员干部下基层走访以及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聚焦住房公积金领域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采取多种方式主动为辖区街道、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开展政策宣讲、便民服务、上门服务和精准服务。同时,积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⒋ 做好助企纾困,确保政策落地。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神,全面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切实做好我区住房公积金系统助企纾困相关工作,确保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实落地,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解决现实困难,共同渡过难关。

 

(二)2023年,服务标准落实年。

 

⒈ 坚持制度管理,强化标准落地。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资金管理、基础数据和档案管理等业务标准的宣传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服务标识使用,将服务标识融入服务大厅、窗口的各类宣传版块中,进一步规范服务设施、服务形象、服务流程和服务评价。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

 

⒉ 坚持目录管理,强化清单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完成《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适用范围包含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提取业务、贷款业务、行政执法等。各中心要在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自治区级目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编制和更新,细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不断推进服务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⒊ 坚持互联互通,强化数据质量。推动数字化转型,按照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系统,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建立跨区域服务共享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更多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探索业务模式创新和审批流程优化,精简要件表单,缩短办理时限,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无差别受理和高效协同服务。加快建设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监管和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数据资源共享,提升服务效能。开展基础数据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数据质量提升,确保异地业务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安全。

 

⒋ 定期业务培训,强化素质提升。结合住房公积金发展和各项业务标准,定期开展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各中心要结合实际每年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服务管理教育培训。根据政策变动和形势变化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培训内容,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系统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

 

(三)2024年,服务品牌打造年。

 

⒈ 坚持以点带面,强化示范效应。以“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建设为契机,在全区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中心及其基层管理部,作为体现“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成效的基层联系点,促进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打造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效能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星级服务岗,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和服务水平。

 

⒉ 坚持标杆引领,强化行风提升。各中心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标杆引领的带动作用,统筹推进住房公积金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对标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模范机关、优秀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系统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行业服务品质,积极争创更多的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文明单位。

 

⒊ 坚持宣传先行,强化为民服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综合服务平台,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行业动态和先进经验等,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讲好“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故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各中心要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工作,加强部区市三级联动,精准施策、严格落实、步调一致、齐抓共促。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制定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化经费、人员、场地和信息化保障,积极争取各级精神文明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支持,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中心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建立每月信息汇总报送机制。各中心制定的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报送至我厅,以后每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三年行动最新进展、特色做法和成效;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分别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引导,做好典型推广。各中心要积极报送先进经验,激励各科室、管理部及窗口服务人员,以实际行动塑造好、维护好住房公积金行业良好形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加强对三年行动的督促指导,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予以通报批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

  1.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广西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doc.doc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