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账号安全管理的通知

川人社职鉴〔2023〕48号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37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用系统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853号)要求,为提高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压实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账号管理责任,规范信息系统操作和管理,降低安全风险,现就加强信息系统账号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系统范围

 

结合职能定位和分工,我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和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管理系统。因工作需要新增建设或使用的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一并纳入管理范围。

 

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的管理使用主体为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及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报名机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考点、职业技能竞赛参与单位等。

 

二、信息系统账号管理责任

 

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实行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实名认证登录。登录前,须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Index.do)实名注册账号。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职鉴中心”)负责全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账号的综合管理,负责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州)职鉴中心”)、省直属评价机构信息系统管理员账号和省本级业务账号的监督管理。各市(州)职鉴中心负责属地评价机构信息系统管理员账号和本单位业务账号的监督管理。各评价机构负责对本单位业务账号的管理。

 

三、信息系统账号权限管理

 

按照“最小授权、权限分离”的原则,建立信息系统账号的授权备案,对信息系统各岗位进行权限划分,各岗位之间的权限应保持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一)账号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业务经办人员账号的创建、变更,落实各业务账号各环节使用权限,严禁全系统流程由一人完成。

 

(二)业务经办员。严格遵守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操作,系统使用中的问题或事件应及时提交同级信息系统账号管理员。

 

四、信息系统账号维护管理

 

(一)人员新增。各评价机构经备案通过后,向属地职鉴中心提交新增管理员账号备案表(附件1),由属地职鉴中心开通机构管理员账号。各级职鉴中心及各评价机构新增业务经办账号的,由本机构管理员负责开通业务经办账号。其中,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新增备案评价机构注册管理员账号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属地职鉴中心提交新增管理员账号备案表,备案通过后自行于系统注册账号。

 

(二)人员变更。各市(州)职鉴中心系统管理人员发生变更,须由市(州)职鉴中心重新明确权限分配,提前3个工作日向省职鉴中心提交变更管理员账号备案表(附件1),由省职鉴中心对原管理人员账号作禁用处理,并开通新管理人员账号;各评价机构系统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评价机构应重新明确权限分配,提前3个工作日向属地职鉴中心提交变更管理员账号备案表,由属地职鉴中心对原管理员账号作禁用处理,并开通新管理人员账号;业务经办人员变更的,由本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对该账号作禁用处理,并开通新业务经办账号。其中,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管理员发生变更的,向省、市(州)职鉴中心提交变更管理员账号备案表(附件1),备案通过后由本单位自行变更管理员身份信息,切换绑定身份证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账号安全管理是技能人才评价的基础性工作,是评价质量的重要保障,事关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各市(州)职鉴中心、评价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规范账号管理,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加强账号管理。各市(州)职鉴中心、评价机构系统账号的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务必妥善保管本人账号和口令密码,不得将有关信息泄漏给他人。严禁多人共用账号,严禁将账号借与他人登录处理相关业务,须由本人登录本人账号独立处理相关业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因账号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或违规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账号归属人员及操作当事人员承担直接责任,账号所属单位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要定期核查并及时禁用信息系统中多余、闲置和非法的账户。

 

(三)建立管理台账。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对账户权限设置的符合性进行检查,保证系统账号安全。工作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按规定移交全部资料文档,及时禁用其账号,并做好相关记录。各级职鉴中心、评价机构要建立《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账号管理台账》(附件2),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完整记录账号使用情况。

 

附件:

1.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管理员账号使用备案表

2.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账号管理台账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

  1. 川人社职鉴〔2023〕48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信息系统账号安全管理的通知)(含附件).doc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