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提醒!


2024年绥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开始,为保障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缴费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绥化市域内常住人口,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参加绥化市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1.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380元。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资助228元,地方财政补助152元。

 

4.脱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资助228元,个人缴纳152元。有条件的县市可以通过地方财政对个人缴纳部分进行适当补助。

 

5.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地方财政每人补助304元,个人缴纳76元。

 

6.优抚对象(除1-6级伤残军人、年满60周岁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被错杀平反人员的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外)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额补助38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和享受待遇时间

 

(一)统一集中缴费期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二)统一待遇享受等待期

 

1.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2024年其他时间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自缴费之日90 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3.对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4.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5.医疗救助参保对象、享受财政资助的特殊身份人员、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首年监狱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当年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不设等待期,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当年待遇。

 

四、缴费咨询电话及缴费二维码

 

现将绥化市各县(市、区)缴费咨询电话及缴费二维码公布如下,请各参保人员按照参保区域,选择对应的二维码扫码缴费。

 

肇东市咨询电话:0455-7999922

安达市咨询电话:0455-7122802

海伦市咨询电话:0455-5798816

兰西县咨询电话:0455-5638001

庆安县咨询电话:0455-4366337

绥棱县咨询电话:0455-4623988

望奎县咨询电话:0455-6847700

明水县咨询电话:0455-6222012

青冈县咨询电话:0455-3398882

北林区咨询电话:0455-291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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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