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关于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确认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要求,2023年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需经单位确认后才予以发放补贴。我局通过业务系统初筛出裁员率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见附件1),请名单中的单位填写《南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确认表》(见附件2),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确认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传递至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

 

传递方式:

 

1.直接送达: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二楼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1号窗口,联系电话:8870623、8870629。

 

2.邮寄: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二楼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1号窗口,联系电话:8870623、8870629。

 

3.邮箱发送:确认表法人签字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发npsyk@126.com邮箱。

 

稳岗返还补贴享受条件:

 

1.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2.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

 

3. 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不属于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


附件下载:

  1. 附件1:2023年企业稳岗返还补贴初筛名单.xlsx
  2. 附件2:南平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确认表.xlsx

来源: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