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南宁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驻邕各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评委库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评审质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根据《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南宁市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南职办〔2019〕11号)等文件要求和评审工作需要,结合现有评委库成员情况和行业人才情况,决定开展南宁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正、作风正派,有较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在职在岗,身体健康,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取得技工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年,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能解决本专业领域较复杂的理论技术问题,曾取得本专业领域有科研、应用价值的学术技术成果。

 

二、推荐评委库成员具体要求

 

(一)为确保评委专业满足专业设置要求,请对照广西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3版)的相关专业名称(详见附件1)推荐南宁市技工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

 

(二)根据相关规定,各单位不宜推荐公务员、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及不能履行评委职责的人员作为评委库成员。

 

(三)根据相关规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领导或具有相应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

 

(四)各推荐单位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推荐名单不得对外公布。

 

三、评委库成员入库程序

 

拟入库成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南宁市技工学校系列职改办审核后,报南宁市职改办核准备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推荐评委库成员,须填写《评委库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并附上高、中级技工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电子版),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审批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写《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详见附件3)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名册报送我办,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电子邮箱:nn5505323@163.com,联系人:周夏,电话:0771-5505323,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9楼912室。

 

南宁市技工学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

  1. 1.广西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3版).xlsx
  2. 2.南宁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成员推荐表.docx
  3. 3.南宁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xls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