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关于建立工艺美术(非公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

莆工美协职〔2023〕4号


市工艺美术协会会员单位,市工艺美术行业相关协会、学会、商会,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

 

根据莆职改〔2014〕32号文件《关于同意成立莆田市工艺美术协会职称评审工作小组的批复》精神,结合我市工艺美术行业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艺美术行业人才建设,推动行业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本行业非公企业人员中建立工艺美术(非公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继续开展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与对象

 

凡在本市非公企业从事雕塑工艺(含木雕、石雕、玉雕、根雕、铜雕、牙雕、泥塑等)、金属工艺、古典工艺家具、金银珠宝首饰、民间工艺(含竹、藤、草编织,竹刻等)、漆艺(漆画)、艺术陶瓷和其他工艺的工艺美术工作者,符合闽人发[2005]59号、闽人发[2007]179号文件规定中、初级工艺美术师任职条件的,且本年度未参加各系列职称评审的,均可申报评审工艺美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材料报送时间

 

本年度申报材料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评审时应报送的材料

 

1.评审材料明细目录表(见附表一)。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2寸白底个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二张。

 

3.各县区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市直企业免)。

 

4.《莆田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内照片贴一寸照,表格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表二)。

 

5.《莆田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一式20份用A3纸张印制,不得私自修改表格(见附表三)。

 

6.《莆田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表四),每个申报单位应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文档。

 

7.申报人员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培训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工作年限证明一份(见附表五)。

 

8.任现职的聘用合同。

 

9.业务自传(不少于2000字)。

 

10.申报参评人员应提交近五年代表作品图册(片)等相关资料及其创作体会不少于200字。

 

五、答辩考核

 

预审通过的参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考核时,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须由本人填写,对本人的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要填写详细,“联系电话”栏请务必填写手机号码,以便联络。《莆田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呈报单位意见”由单位填写。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填写并拟上报的《莆田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同时应在该表的“企业推荐意见”栏中和《莆田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材料真实,符合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无违法违纪现象,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推荐单位要严把材料审核关、资格初审关、推荐程序关、如有违反将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3.凡申报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A4纸)需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实行申报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或考核确认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或考核确认的,取消其参评或确认资格,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已经评审或考核确认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学历证书能够网上查询的,须提交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能网上查询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证明及联系方式。

 

七、报送时间地点

 

请于11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莆田市工艺美术协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莆田市工艺美术城展示中心三层莆田市工艺美术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尖英 联系电话:13626912516

 

附件:

1.评审材料明细目录表

2.莆田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莆田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明表

4.莆田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

5.单位工作年限证明

 

莆田市工艺美术协会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莆田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 日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