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的相关规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40元。现就我市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玉林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40元。

 

二、单位缴存职工的月缴存额下限: 1840×5%=92元,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合计为184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人的月缴存额下限: 1840×24%≈442元。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来源: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