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283号)要求,扎实推进盘锦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发挥诚信机构的行业引领、典型示范和品牌带动效应,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3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9日。

 

二、参评范围

 

符合标准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评定标准及评定办法

 

评定标准及评定办法按《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3〕5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参考指标》(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

 

(一)辽宁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机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一式一份)等复印件;

 

(三)《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机构情况简要介绍及近两个年度服务业绩;

 

(五)近年来取得相关荣誉证书、匾额图片复印件;

 

(六)其他支撑申报的佐证资料。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诚信等级评定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对规范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评定工作有计划、高质量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意义,鼓励和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

 

(三)严肃纪律。诚信等级评定坚持政府指导、机构自愿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县区在组织开展诚信等级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定工作不得向参评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四)按时报送。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前按照要求报送A级、AA级和AAA级诚信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需报送纸质、电子各一份,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材料报送至pjrsjjyk@163.com。

 

联系人:李昊,联系电话:0427-2831528

 

附件:

1.辽宁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申报表

2.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参考指标

3.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3.docx

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