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关于暂停受理职工医保单位业务的通知(2023年10月)


各县(市、区)管理部,宁德市各参保单位:

 

为配合税务部门优化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根据上级安排,省医保信息平台单位网厅于2023年10月20日-31日停止受理(线下经办窗口同步停止受理)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及变更业务申请,11月1日起恢复线上、线下受理参保单位业务,请各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好本月参保登记、变更业务等工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有关参保登记类业务同步暂停受理。请各医保管理部及时做好业务审核处理,确保不影响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并做好解释工作。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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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