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在职在岗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

 

3.已退休或2023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可认定为工程师。

 

(3)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三)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

 

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专项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者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3)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4)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市级以上或央企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

 

(8)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含)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9)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0)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对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三条,可破格申报。

 

(四)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员应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从2019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

 

(五)其他申报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

 

(3)完成援藏任务的援藏专业技术人才。

 

(4)积极参与苏陕协作重点工作,赴江苏省交流学习的;积极参与各类省级研修班和交流培训活动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审核推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目,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推荐。各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通过系统导出《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文件上传至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公示(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市人社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相关规定

 

(一)打通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通道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贯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三)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评审通道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渠道,确保民营企业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

 

五、有关说明

 

(一)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资格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二)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资格任职条件资格进行资格确认。

 

(三)职称资格认定

 

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经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符合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资格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各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认定。

 

(四)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3.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4.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函》(陕人社函〔2019〕287号)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可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2.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3.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4.参评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评审中发现个人申报材料不齐全、无印证材料等问题的,将实行一票否决,由参评个人及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6.为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参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上传至“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7.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工程师评审每人收费200元、高级工程师评审每人收费400元。参评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答辩,交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8.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0日,推荐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9.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人社局专技科。

 

联系方式:0914-2318307

技术支持:029-85211087

QQ交流群:945095431

附件: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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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与评审成本,凡申请参评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需登录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其参评材料须按本要求实施电子化。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录网址为:

http://1.85.55.147.7221/zcsb。

 

一、支撑材料电子化基本方法

 

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或拍照方式清晰转换为JPG格式图片,除参评人员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100K以外,其他参评材料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系统中的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须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

 

二、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文件上传规则

 

(一)照片。建议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

 

(二)证件电子图片。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电子图片模块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表)、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传项,其他证件材料若有可选择上传。

 

(三)评审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

 

1.证明:《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2.专业论文、论著:内容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的原件电子化材料;

 

3.任期内科研成果材料;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

 

6.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

 

7.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四)评审表。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无需参评人员自己填写。公示证明由推荐单位登录系统上传。

 

三、个人用户操作步骤

 

(一)进入申报系统及注册。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选择“注册个人用户”——跳转到陕西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政务服务网的注册,然后登录政务服务网——登录后跳转至职称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推荐单位页面——选择本人推荐单位并填写推荐单位授权码后完成注册。

 

“单位授权码”由本人工作单位提供。

 

(二)进入“职称申报项目”页面,对应选项逐一填写。

 

1.选择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在“基本情况”中“是否破格”选择“学历破格”,在“破格条件说明”中填写文字说明,同时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转评类型选择“平级转评”。

 

说明:“平级”即中级评中级、高级评高级,“转评”即相近专业转工程技术专业。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选择“平级转评”。

 

4.参评人员需提供的资格材料,对应填写路径:

 

(1)职称证书:“证件电子图片”--“职称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评审申报材料”--“各类表格、证明”--“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证件电子图片”--“申报学历证、申报学位证”。

 

(4)身份证:“证件电子图片”--“身份证”。

 

(5)近5年考核表:“评审申报材料”--“年度考核材料”。

 

(6)继续教育证书:“评审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获奖证书:“评审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8)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代表作品:“评审申报材料”--“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

 

(9)参评论文:“评审申报材料”--“专业论文论著”。

 

(10)个人业务自传:“任期内专业技术业绩与成果报告”。

 

(三)完成材料填写上传后,点击“完成并送审”,提交审核。

 

四、委托评审函上传要求及路径

 

委托评审函由各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上传。路径:登录系统后,“单位审核、送审”—“上传委托推荐评审函”。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来源: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