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 关于开展2023年度“珠峰英才”计划“工程技术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藏党办发〔2022〕22号),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珠峰英才”计划申报遴选工作事宜的通知》要求,今年将开展“珠峰英才”计划“工程技术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西藏(在藏)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全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之日前已签订调入引进或创新创业引进协议,承诺到西藏工作的区外高层次人才。

 

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和项目(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含其他青年人才项目)支持的不得申报。尚在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获得过“珠峰英才”计划第一、二层次支持的不得申报。

 

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列入遴选范围。

 

二、遴选数量

 

请区(中)直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推荐指标数进行择优遴选,不得超指标推荐。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

 

3.长期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和科研一线工作,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突出的技术能力,在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社会认可度高。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业绩贡献

 

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3.作为项目(技术)主要完成人(前2名)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技术改造、重大技术创新、重要引进项目。

 

4.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平台主要负责人。

 

5.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6.与上述条件相当,达到区内顶尖水平的工程技术人才。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2023年11月5日。对在艰苦边远地区、边境地区工作,以及作出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年龄条件。女性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

 

四、遴选程序

 

(一)区(中)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选拔工作,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同一申报人仅限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不得跨层级申报、多渠道申报。

 

(二)区(中)直单位须对照遴选条件,对下级单位推荐人选组织开展专家评议。专家评议要注重凭能力、实际和贡献评价人才。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评议不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三)区(中)直单位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人选身份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没有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或廉政意见有不良反映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四)区(中)直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除涉密人员外),须在本地或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范围内进行公示,并经区中(直)党委(党组)研究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区(中)直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研究提出拟入选名单后,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审核。

 

五、工作要求

 

此次遴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区(中)直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遴选工作。人选选拔要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对参加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攻关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应予以优先推荐。要坚持德才兼备,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程序,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确保人选质量。申报人员应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且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六、材料要求和报送时间

 

(一)材料要求

 

1.书面材料。一是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选拔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廉政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二是《西藏自治区“珠峰英才”计划申报表》1份。请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内下载网址:http://221.13.83.35:8001/ggfwpt/xz/home。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表格大小或格式。三是佐证材料1份。能够表明推荐人选《西藏自治区“珠峰英才”计划申报表》内业绩成果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并按照申报表表内填报次序胶装成册(须在封面处标明审核人员姓名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2.电子材料。《西藏自治区“珠峰英才”计划申报表》word版、佐证材料PDF版各1份。

 

(二)报送时间

 

书面材料于2023年11月15日前以区中(直)党委(党组)正式文件形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材料刻录光盘或与书面材料一并邮寄或发邮件至xzrstzjc@163.com。涉密人员需进行脱密处理。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地址邮编: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4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850000。

 

联系电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0891-6845871

附件:

 

1.“珠峰英才”计划“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推荐指标数

 

2.《西藏自治区“珠峰英才”计划申报表》

 

来源:西藏组工


发布: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