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2023年下半年职称授予、初定工作提醒


地区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地区2023年下半年职称授予、初定已于10月16日起开始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选择授予、初定相应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在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初次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获得党校学历者,在乡(镇)或四类以下地区的县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全日制普通大、中院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在乡镇及以下单位工作的本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在地区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三年参加驻村、南疆学前教育支教等基层服务工作,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认定现专业高一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地区人社局提醒:申报人需提前准备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或考核证明,单位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等材料,扫描为电子版上传申报。在截止时间11月6日19:00前,未将申请书提交至终审部门(地、县人社局)进行第一次审核,将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来源: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