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退费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77号)、《宁人社发[2019]33号》文件要求,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在原1.2%费率基础上下调20%,下调后费率为0.96%,本次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适用范围为项目合同开工日期在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的工程建设项目。我局从2019年5月起受理此项退费业务,经我局经办人员与需退费企业多次联系,截止目前仍有28户企业未办理退费。现对未退费企业进行告知,望未退费企业立即到我局办理退费事宜。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8月28日


来源: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