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顺德区2024年度居民医保申报工作开始啦!


今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23年度不变,依然是596元/人/年。申报成功后,尽快存足金额以备扣费!

 

一、申报及缴费时间

 

01、申报时间

 

批量申报截至2023年11月15日(到村(居)委会申报的,申报时间以村(居)委会通知为准)。

 

02、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

 

二、缴费标准

 

 

注:

 

1.我市居民身份参保人参加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1283元/人/年。

 

2.未在我区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全额1879元收取。(缴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政策规定为准)

 

3.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缴费(2023年7月-2024年12月)。

 

三、参保对象及办理手续

 

01、本区户籍居民

 

✦1.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德区户籍居民。

 

✦2.申报人员

 

本区户籍居民2023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4年度居民医保。但以下人员需要重新申报或者重新签订协议:

 

(1)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

 

(2)去年扣费失败或因未成功扣费停止协议的;

 

(3)需办理协议扣费账户或协议签订个人资料变更的。

 

✦3.申报手续

 

(1)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户口簿、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申报。

 

(2)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道)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02、港澳台居民

 

✦1.参保对象

 

在顺德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2.申报手续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参保人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0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参保对象

 

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顺德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2.申报手续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填妥《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2)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 如有调整,以政策规定为准。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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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1.参保对象

 

在顺德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2.申报手续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四、特别注意

 

1.已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2.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原参保地已生成2024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3.在规定的扣费期内须确保缴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够余额(具体缴费时间和标准另行通知),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正常使用等原因造成缴费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申报参保时,请填写清楚缴费人的手机号码,以便日后联系。

 

4.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4年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