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南海区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接受申报!户籍居民596元/人


一、截止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二、缴费时间

 

2023年12月

 

三、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南海区户籍居民。

 

2、在南海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3、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南海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4、在南海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四、参保办法

 

1、本区户籍居民

 

(1)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2)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2、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补贴条件最终以文件为准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其参保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2)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五、缴费标准

 

 

温馨提示

 

1.已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为方便就医报销,请参保人尽快办理社保卡。

 

2.已成功缴费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2023年11月底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原则上自动结转续参2024年度居民医保。村(居)代收代缴的参保人需按户籍地社区指引办理手续确定是否结转,相关结转名单由社区进行确认及报送社保部门;家庭户缴费的参保人需确保扣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额存款缴纳医保费。不继续参保的,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3.2023年度扣费失败或截止到2023年10月30日中途参加本年度居民医保但未缴费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4. 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无需回户籍地社区办理停保手续);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5. 对村(居)代收代缴户,由税务机关在村(居)委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批量扣费。对家庭户,由税务机关在参保人绑定的账户扣费,或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行缴费。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2. 粤税通·广东税务社保缴费系统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02